近期,《咸安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予以印发,标志咸安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咸安区编办充分履行职能、科学建言献策,助力推进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有效开展。
一、认真学习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学习研究中央、省、市关于城管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咸安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会同咸安区城管局形成《咸安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分别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明确改革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实施步骤,为全区城管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匡定职能职责,推进综合执法。明确城市管理主要管理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严格按照咸宁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咸发﹝2017﹞11号)规定,厘清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合理划分执法范围和边界,同时全面梳理需要归并的执法职能,重点是在住建、环保等6家单位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执法频率高、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采取委托授权方式推行综合执法。
三、健全保障机制,推进无缝对接。明确咸安区城管局为全区城乡管理执法的主管部门。在各乡镇办延伸设置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向执法一线倾斜。在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依据城市人口规模,通过内部整合、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内部挖潜等方式,科学确定执法人员配备比例。加强协管员队伍管理,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和退出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满足执法需要,统一执法制式和标识。设立城管执法警察中队建立公安机关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咸安区编办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