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和《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告》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对下列 26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设立行政审批(许可)股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在政策法规综合规划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二、区财政局在综合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会计管理资格审批:(1)会计从业资格备案、审批、发证;(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三、区环境保护局在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审批;
2、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3、固体废物跨区转移许可;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四、区交通运输局在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行政区域内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许可;
3、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
6、涉路施工、利用、中断交通审批:(1)涉路施工活动许可;(2)特殊利用公路许可;(3)中断交通进行公路施工的许可;
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8、更新砍伐公路树木许可。
五、咸安区公安局在法治大队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消防安全许可:(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3)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可;
2、危险物品购买、运输、使用许可:(1)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研究单位配备猎枪、麻醉注射枪支审批;(2)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备案;(3)爆破作业许可;(4)烟花爆竹运输许可;
3、出入境审批:(1)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审批(包括护照核发、护照延期、护照换发、护照补发);(2)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3)外国人在我省境内未开放地区旅行证的核发;(4)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5)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的审批;(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及签注审批;(7)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的审批;(8)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9)中国公民入出境通行证;(10)外国公民入出境通行证;
4、旅馆业、印章刻字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5、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6、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7、公共安全技术工程设计图纸、防范设施方案审核及竣工验收。
六、区卫生局在法制监督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2、医疗、保健机构及医务人员资质资格认定:(1)医疗(含中医医疗机构)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2)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许可;(3)护士执业许可;(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七、区农业局在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农作物种子经营、生产、代销许可:(1)其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2)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3)代销或经营不再分装包装种子申请登记;
2、农药经营许可证;
3、植物检疫:(1)植物检疫证书;(2)产地检疫合格证。
八、区林业局在资源林政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2、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经营、利用审批:(1)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2)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3)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4)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运输证;
3、林木采伐(挖)证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加工许可证核发;
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5、使用林地许可;
6、林区野外用火审批;
7、《林权证》办理。
九、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在监督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审核审验发放。
十、区畜牧兽医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动物诊疗许可证;
5、兽药经营许可证;
6、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十一、区民政局在民间组织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1)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3)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退役士兵安置审批。
十二、区国土资源局在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土地登记;
2、采矿权审批;
3、土地管理审批:(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使用国有建设用地许可审批;(3)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4)土地征用审批;(5)临时用地审批;(6)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审批;(7)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批。
十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2、危险化学品乙类经营许可。
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施工许可;
2、竣工备案;
3、村镇建设规划、选址、用地许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十五、区水利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取水许可审批;
2、江河湖泊新建或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批;
3、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
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5、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
6、水工程防洪规划同意书的审批;
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标;
8、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审批;
9、河道采砂许可;
10、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11、水利水电工程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审批。
十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二孩《生育证》。
十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企业非标准工作制度审批;
2、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十八、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电力设施安全的审批。
十九、区商务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申办。
二十、区粮食局在调控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粮食收购许可。
二十一、区水产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渔业行政许可:(1)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审批;(2)水产苗种生产及进出口审批;(3)渔业捕捞许可;
2、渔业船舶登记、渔船及其船用产品认定检验。
二十二、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娱乐场所与上网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审批;
2、出版物零售(图书音像制品)业务审批;
3、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
4、经营性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康复、娱乐、培训许可。
二十三、区教育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十四、区科学技术局在防震减灾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2、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
二十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宗教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宗教活动场所设立。
二十六、区物价局在法规调控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收费许可证》办理及年检;
2、《服务价格监审证》办理和服务价格年度审验。
上述单位原有的行政审批职能与本文件相抵触的,以本文件为准。
咸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3年7月26日
咸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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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机编〔2013〕22号
关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设立
行政审批(许可)股的批复
区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和《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告》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对下列 26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设立行政审批(许可)股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在政策法规综合规划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二、区财政局在综合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会计管理资格审批:(1)会计从业资格备案、审批、发证;(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三、区环境保护局在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审批;
2、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3、固体废物跨区转移许可;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四、区交通运输局在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行政区域内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许可;
3、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
6、涉路施工、利用、中断交通审批:(1)涉路施工活动许可;(2)特殊利用公路许可;(3)中断交通进行公路施工的许可;
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8、更新砍伐公路树木许可。
五、咸安区公安局在法治大队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消防安全许可:(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3)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可;
2、危险物品购买、运输、使用许可:(1)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研究单位配备猎枪、麻醉注射枪支审批;(2)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备案;(3)爆破作业许可;(4)烟花爆竹运输许可;
3、出入境审批:(1)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审批(包括护照核发、护照延期、护照换发、护照补发);(2)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3)外国人在我省境内未开放地区旅行证的核发;(4)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5)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的审批;(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及签注审批;(7)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的审批;(8)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9)中国公民入出境通行证;(10)外国公民入出境通行证;
4、旅馆业、印章刻字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5、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6、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7、公共安全技术工程设计图纸、防范设施方案审核及竣工验收。
六、区卫生局在法制监督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2、医疗、保健机构及医务人员资质资格认定:(1)医疗(含中医医疗机构)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2)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许可;(3)护士执业许可;(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七、区农业局在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农作物种子经营、生产、代销许可:(1)其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2)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3)代销或经营不再分装包装种子申请登记;
2、农药经营许可证;
3、植物检疫:(1)植物检疫证书;(2)产地检疫合格证。
八、区林业局在资源林政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2、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经营、利用审批:(1)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2)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3)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4)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运输证;
3、林木采伐(挖)证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加工许可证核发;
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5、使用林地许可;
6、林区野外用火审批;
7、《林权证》办理。
九、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在监督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审核审验发放。
十、区畜牧兽医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动物诊疗许可证;
5、兽药经营许可证;
6、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十一、区民政局在民间组织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1)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3)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退役士兵安置审批。
十二、区国土资源局在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土地登记;
2、采矿权审批;
3、土地管理审批:(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使用国有建设用地许可审批;(3)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4)土地征用审批;(5)临时用地审批;(6)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审批;(7)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批。
十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2、危险化学品乙类经营许可。
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施工许可;
2、竣工备案;
3、村镇建设规划、选址、用地许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十五、区水利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取水许可审批;
2、江河湖泊新建或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批;
3、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
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5、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
6、水工程防洪规划同意书的审批;
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标;
8、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审批;
9、河道采砂许可;
10、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11、水利水电工程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审批。
十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二孩《生育证》。
十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企业非标准工作制度审批;
2、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十八、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电力设施安全的审批。
十九、区商务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申办。
二十、区粮食局在调控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粮食收购许可。
二十一、区水产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渔业行政许可:(1)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审批;(2)水产苗种生产及进出口审批;(3)渔业捕捞许可;
2、渔业船舶登记、渔船及其船用产品认定检验。
二十二、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娱乐场所与上网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审批;
2、出版物零售(图书音像制品)业务审批;
3、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
4、经营性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康复、娱乐、培训许可。
二十三、区教育局在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十四、区科学技术局在防震减灾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2、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
二十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宗教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宗教活动场所设立。
二十六、区物价局在法规调控股加挂行政审批(许可)股牌子,负责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收费许可证》办理及年检;
2、《服务价格监审证》办理和服务价格年度审验。
上述单位原有的行政审批职能与本文件相抵触的,以本文件为准。
咸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