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至20日,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组根据省审计厅《2015年县(市、区)机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咸安区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咸安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机构编制专项审计工作,责成咸安区编办牵头,会同区纪委、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公务员局、财政局、人社局对全区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区直各单位全力支持、通力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全区机构编制专项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本次机构编制专项审计采取咸安区编制部门牵头自查与省审计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情况;落实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本部门、本单位“三定”规定的情况;编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之间相互配套、协调、约束工作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机构编制纪律的执行情况;各类编制的核定和使用情况,主要是有无自行增加人员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混编混岗、吃空饷等情况。
省经济责任审计组对咸安区近年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如少数单位人员“吃空饷”等问题,要求咸安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咸安区政府高度重视省审计组的意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咸安办发〔2015〕4号文),对停薪留职、外派打工、离岗创业、企业挂职等不在岗人员作出了明确规定,一律要求2015年5月31日底前回单位上班,对清理出来“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敦促相关单位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区财政,对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截止目前,除了申请办理辞职、提前退休手续及分流人员外,其余人员已回各单位上班,涉及的“吃空饷”资金已陆续追缴到位。
(咸安区编办 包勇 夏雄伟)